濮阳市司法鉴定人协会(英文缩写:PY AAAJ)成立于2010年4月,是由濮阳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及其他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人员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是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濮阳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濮阳市司法局和濮阳市民政局。
第一届理事会由17名理事组成,集体会员12家,个人会员59名,会长由濮阳腾龙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主任陈继忠担任,秘书长由市司法局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科长王凤军担任。
截止2013年9月,本协会12家集体会员中,执业范围涉及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建筑工程造价、司法会计、资产评估、二手汽车鉴定评估等多个行业,基本上形成了执业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的司法鉴定机构体系。
协会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自我约束、自律发展、教育培训、对外交流的作用,其宗旨是:团结和带领全体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公德;指导和监督全体会员,认真履行职责,秉承科学和正义,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组织开展会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业务交流活动和执业质量评查工作,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主要职能包括:
(一)宣传司法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搞好为会员服务的工作,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行业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落实司法鉴定行业鉴定标准、规范,接受委托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研究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制订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形成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计划;
(六)组织、指导会员学术交流和理论研讨,沟通业务信息,总结工作经验,提高鉴定质量;
(七)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八)组织开展与国内外行业组织间的交往活动;
(九)编辑出版司法鉴定期刊和有关书籍、资料;
(十)办理有关部门授权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我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省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迈向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新体制。对于逐步建立健全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司法鉴定人的考核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自律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业务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司法鉴定人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